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2024年3月28日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本次修正內容,將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屆時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新訂標準。
衛福部表示,有鑑於嬰幼兒為應加強避免暴露重金屬危害之高風險群,故本次修正將針對特定嬰幼兒食品加嚴重金屬鉛及鎘之限量規定;對於國人喜食之禽畜內臟類產品,亦予以酌調加嚴其鉛之限量。另外,由於堅果油籽類為國人補充多元不飽和脂肪酸之嗜好性食品種類之一,為加強管理,本次亦增訂該類別之重金屬鎘限量。
由於重金屬之污染,多來自原料端,非人為加工過程中所添加,故其管理,應以源頭管理為主。衛福部經參酌國際間之安全性評估資訊、本土飲食文化及攝食量,針對攝食暴露風險較高之重金屬種類皆會優先加以嚴訂標準管制,以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衛福部亦將持續評估相關科學資訊,並視管理需求滾動增修正衛生標準。
「特定嬰幼兒食品」、「禽畜內臟類產品」、「堅果油籽類」三大食品之鉛、鎘含量限量新修正
以特定嬰幼兒食品為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供幼兒食用之配方食品」以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及供幼兒食用之特殊醫療用途配方食品」的限量標準,針對粉狀型式販售者由原先的0.050 mg/kg上修為0.020 mg/kg,液狀型式販售者的限量標準則維持在原本的0.010 mg/kg。
禽畜內臟類產品部分,「牛、羊之可食性內臟」的限量標準由原先的0.5 mg/kg上修為0.2 mg/kg,「豬、禽之可食性內臟」在修法後被獨立成兩個新分類,「豬之可食性內臟」的限量標準訂為0.15 mg/kg;「禽之可食性內臟」的限量標準訂為0.1 mg/kg。
堅果油籽類部分,在修法後新增了「油菜籽」、「芥菜籽」、「亞麻籽和葵花籽」和「其他油籽」四類並進行重金屬含量限制:「油菜籽」限量標準訂為0.15 mg/kg,「芥菜籽」限量標準訂為0.3 mg/kg,「亞麻籽和葵花籽」限量標準訂為0.5 mg/kg,「其他油籽」限量標準則訂為0.1 mg/kg。
另外,本案業預告修正內容之實施期程,且於預告期間未接獲任何實施期程之評論意見,故自本2024年7月1日起,凡於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新訂標準,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提醒各相關產業界及早因應。
更多重金屬含量之限制標準詳請,可參考衛福部網站公告。
審稿編輯:林玉婷
新聞與圖片來源:ttps://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559392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