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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欲在2026年全面禁止使用爭議殺蟲劑「陶斯松」,於2022年5月25日發布最新修正版本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刪除「陶斯松」於包葉菜、花椰菜、小麥、大豆等32樣農作物的農藥殘留容許量,相關規定於修正公告當日起開始實施,若這些農產品被驗出陶斯松殘留,將依食安法開罰6萬~2億元,以保障農民的健康與消費者的食安問題。

農藥殘留容許量參考科學資料、國際標準,層層審核才訂定

台灣對於農藥核准登記及修訂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依權責辦理。農藥殘留容許量的修訂,會綜合農藥的毒性資料、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核准登記使用方法等科學性資料,並參考國際標準,評估台灣人對各類農作物攝取總量的農藥殘留累積風險,再會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過層層專家委員審核後,希望可以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的前提下,讓農藥的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

而進口農產品,因農作物生長的環境、病蟲害防治、用藥方法與台灣情形皆不同,因此為了國民飲食需求與食安保障,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與規定,再依實際形況增修訂進口農產品的殘留農藥容許量。

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最高罰2億!

為了加強食用作物的農藥殘留量管理,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農藥殘留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食藥署表示,對於市售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會持續進行監測,若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恐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同時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6萬~2億元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共同監督、依法處辦,讓民眾可以食的更安心。

審稿編輯:李依文
新聞稿與圖片來源:https://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5616708262